300373证券简称:扬杰科技公告编号:
2025-079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杰科技”)于2025年
月
日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口头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下午15时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68号扬杰科技5号厂区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人,实到监事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2025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电子”)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签署的《关于终止转让本人持有的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书》,在交易过程中,公司与贝特电子在业务类型、管理方式及企业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各方对贝特电子的未来经营理念和管理思路上亦存在较多分歧。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贝特电子全部股份。鉴于上述股东为贝特电子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其现在决定终止向公司转让贝特电子股份,使公司收购贝特电子全部股份的交易目的已无法实现。
经研究决定,同意上述股东终止转让股份,并决定终止收购贝特电子100%股份的全部交易。同时,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签署至今尚未办理标的股份交割和支付转让对价,因此,公司同意不向上述股东主张违约责任。为妥善处理终止本次交易的后续事宜,授权管理层与其他协议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终止协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审议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徐萍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