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ST东通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德平 | 联系电话:010-63212001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璐 | 联系电话:010-63212001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张德平、司子健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2日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1 | 现场检查意见 |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一)公司治理 | ||||
| 现场检查主要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等有关文件;查阅历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文件和公告文件;访谈管理层、获取公司说明文件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2.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1、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公司内部控制仍存在重大缺陷” | |||
| 3.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
| 4.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
|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1、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公司内部控制仍存在重大缺陷” | |||
|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 | |||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
月
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 | ||
| (二)内部控制2 | |||
| 现场检查主要手段: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相关文件;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文件、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访谈管理层 |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 √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 | ||
| (三)信息披露 | |||
| 现场检查主要手段:查阅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告、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支持文件如会议决议等;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资料;访谈管理层、获取公司说明文件 |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1、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1、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 | ||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于存在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东方通于2024年
月
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题及说明”之“1、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1、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1、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主要手段:查阅关联交易管理相关制度、关联方清单;查阅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审批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查阅公司用印审批流程;访谈管理层、获取公司说明文件 |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其他资源的情形 | 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3、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3、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3、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3、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 √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现场检查主要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股东会、董事会文件;查阅签订的募 | |||
|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核查其履行情况;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实地走访查看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访谈管理层、获取公司说明文件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4、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慢” |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 | ||
| (六)业绩情况 | |||
| 现场检查主要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相关行业研究报告 | |||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主要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并核查其履行情况;访谈管理层、获取公司说明文件 |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1、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1、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3、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 现场检查主要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访谈管理层、获取公司说明文件 |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3、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 | ||
|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3、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3、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3、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 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1.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公司内部控制仍存在重大缺陷”、“3、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 1、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年4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142025025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东方通立案调查。2025年8月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永军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4202503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2025年9月12日,公司、黄永军先生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0号)。主要内容如下: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或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欺诈发行案已调查完毕,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经查明,东方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德平王璐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