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0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权益变动
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孚通信”或“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朱国栋(以下简称“出让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询价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8.26%下降至6.99%(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2、出让方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出让方通过询价转让股份数量9,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询价转让的价格为88.55元/股,交易金额876,645,000.00元;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朱国栋委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组织券商”)组织实施天孚通信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
转让”),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数量为9,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8日、8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及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8月8日,出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
| 1 | 朱国栋 | 64,222,627 | 8.26% |
| 合计 | 64,222,627 | 8.26% | |
注:2025年8月8日公司总股本为777,415,891股,以此计算持股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转让的股份数量为9,900,000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88.55元/股,交易金额为876,645,000.00元。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朱国栋无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询价转让具体情况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拟转让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转让后持股数量(股) | 转让后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 转让股份的来源 |
| 1 | 朱国栋 | 64,222,627 | 8.26 | 9,900,000 | 9,900,000 | 1.27 | 54,322,627 | 6.99 | 首发前股份 |
| 合计 | 64,222,627 | 8.26 | 9,900,000 | 9,900,000 | 1.27 | 54,322,627 | 6.99 | ||
注:2025年8月8日公司总股本为777,415,891股,以此计算持股比例。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四) 出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股东因存在不得转让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转让的情况。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本次权益变动后,朱国栋持股比例由权益变动前的8.26%减少至6.99%,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朱国栋 | |||||||||
| 住所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8/14(询价转让) | |||||||||
| 权益变动过程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1%。 | |||||||||
| 股票简称 | 天孚通信 | 股票代码 | 300394 | |||||||
| 变动方向 |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权益变动比例(%) | |||||||
| 朱国栋 | 人民币普通股(询价转让) | 9,900,000 | 1.27% | |||||||
| 合计 | —— | 1.27%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询价转让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 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其他□(请注明) 不适用?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朱国栋 | 合计持有股份 | 64,222,627 | 8.26% | 54,322,627 | 6.99% | |||||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 64,222,627 | 8.26% | 54,322,627 | 6.99%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 是? 否□ | |||||||||
| 计划 |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转让股份计划的承诺与履行情况、意向、计划等具体情况,详见以下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8日、2025年8月11日发布《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28)《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受让方最终确定14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如下:
| 序号 | 受让方名称 | 受让股数(股) | 金额(元) | 受让股份在 总股本占比 | 锁定期(月) |
| 1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420,000 | 568,491,000.00 | 0.83% | 6 |
| 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350,000 | 119,542,500.00 | 0.17% | 6 |
| 3 |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 340,000 | 30,107,000.00 | 0.04% | 6 |
| 4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 | 26,565,000.00 | 0.04% | 6 |
| 5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 | 26,565,000.00 | 0.04% | 6 |
| 6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10,000 | 18,595,500.00 | 0.03% | 6 |
| 7 | UBS AG | 160,000 | 14,168,000.00 | 0.02% | 6 |
| 8 |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160,000 | 14,168,000.00 | 0.02% | 6 |
| 9 | 广州市慧创蚨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0,000 | 14,168,000.00 | 0.02% | 6 |
| 10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40,000 | 12,397,000.00 | 0.02% | 6 |
| 序号 | 受让方名称 | 受让股数(股) | 金额(元) | 受让股份在 总股本占比 | 锁定期(月) |
| 11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0,000 | 12,397,000.00 | 0.02% | 6 |
| 1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40,000 | 12,397,000.00 | 0.02% | 6 |
| 13 | 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0,000 | 3,542,000.00 | 0.01% | 6 |
| 14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0,000 | 3,542,000.00 | 0.01% | 6 |
| 总计 | 9,900,000 | 876,645,000.00 | 1.27% | - |
注: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 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华泰联合证券向投资者发送《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8月8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天孚通信股票交易均价的7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第16号》”)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187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46家、证券公司33家、保险机构19家、合格境外投资者15家、私募基金72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8月11日上午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有效《认购报价表》共16份,前述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经出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追加认购于2025年8月11日12:12结束。追加认购期间,组织券商收到有效《追加认购表》合计9份,前述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88.55元/股,转让股份数量9,900,000股,交易金额876,645,000.00元。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华泰联合证券向本次获配的14名受让方投资者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华泰联合证券按照规定向出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扣除相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三)本次询价结果
在《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25份。根据《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4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88.55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9,900,000股,交易金额876,645,000.00元。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详见“三、受让方情况/(一)受让情况”。
(四)本次询价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经核查,组织券商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指引第1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朱国栋。
2、出让方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转让股份计划的承诺与履行情况、意向、计划等具体情况“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5、出让方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指引第16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