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3月22日采取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的董事7名。
4、会议由方汉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董事会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和表决、通过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的积极性,建立更强大的AI 研发技术团队,更好地聚焦AI 业务发展,践行“All in”AGI 与AIGC 长期发展战略,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对此项议题进行了讨论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对此项议题进行了讨论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 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 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 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
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 交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 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取消作废处理,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 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 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 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 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 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 律师等中介机构。
效。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 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 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会对此项议题进行了讨论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 年4 月13 日下午14 点在北京市东城区西总布胡同46 号明阳国际中心B 座11 层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对此项议题进行了讨论和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