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源(300437)_公司公告_清水源: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子公司同生环境原股东股权转让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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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2-02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子公司同生环境原股东

股权转让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判决。

2.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该诉讼事项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金额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与钟盛、宋颖标关于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生环境”)股权转让纠纷向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8月6日受理,2025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一审判决结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子公司同生环境原股东股权转让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2025-077)。公司于近日收到终审判决,具体内容如下: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收到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豫96民终1326号〕,判决结果如下: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699,951.5元,由钟盛、宋颖标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公司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本次判决为公司与同生环境原股东股权转让诉讼案件的终审判决,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金额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民事判决书》〔(2025)豫96民终1326号〕。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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