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微电子”)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赛微电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概述
因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MEMS先进封装测试研发及产线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同时,鉴于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其他募投项目“8英寸MEMS国际代工线建设项目”、“MEMS高频通信器件制造工艺开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此前均已结项或完成,为合理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4,345.78万元(资金性质为银行存款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80号文核准,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857,535股,发行价格为25.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45,032,978.35元,扣除发行费用11,600,291.5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2,333,432,686.85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23日全部到位,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21]00000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8英寸MEMS国际代工线建设项目 | 259,752.00 | 79,051.98 |
| 2 | MEMS高频通信器件制造工艺开发项目 | 32,580.00 | 32,580.00 |
| 3 | MEMS先进封装测试研发及产线建设项目 | 71,080.00 | 71,080.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51,791.32 | 51,791.32 |
| 合计 | 415,203.32 | 234,503.30 |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 1 |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 | 8110701013502121334 | 4,271.14 |
| 2 | 杭州银行北京分行 | 1101040160001355881 | 0.00 |
| 3 |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 77010122001377768 | 0.00 |
| 4 |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 77010122001377977 | 0.14 |
| 5 | 杭州银行北京分行 | 1101040160001356145 | 8.03 |
| 6 | 杭州银行北京分行 | 1101040160001416204 | 0.72 |
| 7 |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 77180122000035187 | 5.11 |
| 8 | 建设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11050110369000001288 | 60.64 |
| 合计 | 4,345.78 | ||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为“MEMS先进封装测试研发及产线建设项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预计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收入) |
| MEMS先进封装测试研发及产线建设项目 | 71,080.00 | 71,080.00 | 71,241.46 | 66.48 |
本次除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外,鉴于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其他募投项目此前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本次将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其他专户中余额一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为4,345.78万元(资金性质为银行存款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二)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 1 | 8英寸MEMS国际代工线建设项目 | 259,752.00 | 79,051.98 | 79,051.98 | 79,289.60 |
| 2 | MEMS高频通信器件制造工艺开发项目 | 32,580.00 | 32,580.00 | 14,580.00 | 1,980.00 |
| 3 | MEMS先进封装测试研发及产线建设项目 | 71,080.00 | 71,080.00 | 71,080.00 | 71,241.46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51,791.32 | 51,791.32 | 68,631.29 | 68,631.29 |
| 合计 | 415,203.32 | 234,503.30 | 233,343.27 | 221,142.35 | |
注:1、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用于“MEMS高频通信器件制造工艺开发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即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原计划的32,580万元缩减为14,580万元,并将变更的该部分募集资金18,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MEMS高频通信器件制造工艺开发项目”、“MEMS先进封装测试研发及产线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其中,“MEMS高频通信器件制造工艺开发项目”由原计划的2023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4年6月30日,“MEMS先进封装测试研发及产线建设项目”由原计划的2024年1月31日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3、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子公司项目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MEMS高频通信器件制造工艺开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鉴于公司此前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增加海创微元为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怀柔区怀柔科学城为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出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600万元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海创微元出资,用于募投项目“MEMS高频通信器件制造工艺开发项目”的建设。因此公司将海创微元该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用于MEMS中试线建设,该中试线可持续进行与该募投项目相关工艺及业务的后续迭代研发,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共221,142.35万元,累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68,631.2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9,299.9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4,345.78万元。
五、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的过程中,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账户余额4,345.78万元(资金性质为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适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管理层办理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孙涛陈胜可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