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铭(300462)_公司公告_ST华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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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300462证券简称:ST华铭公告编号:2025-054债券代码:124002债券简称:华铭定转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895号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亮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91人,代表股份55,763,5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709%。

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55,24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848%;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83人,代表股份518,4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1%。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9人,代表股份1,059,5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47%。

3、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远程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5,5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35%;反对208,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2%;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062%;反对208,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383%;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55,5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10%;反对207,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6%;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741%;反对207,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100%;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5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55,5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10%;反对207,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6%;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741%;反对207,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100%;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5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55,5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85%;反对208,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3%;弃权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420%;反对208,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478%;弃权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0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郭科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5,5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10%;反对209,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7%;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741%;反对209,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705%;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上述议案一表决通过是本议案生效的前提条件,议案一已经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因此本议案表决结果生效。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5,53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71%;反对206,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6%;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950%;反对206,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496%;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5,5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10%;反对209,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7%;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741%;反对209,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705%;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张臻律师、王庆宇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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