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4证券简称:景嘉微公告编号:2025-038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公司通过内网公布了《关于长
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员工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5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决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情况
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19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3日)的总股本522,619,2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公司已于2025年5月26日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
三、调整依据及结果
(一)调整依据鉴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
-V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调整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55.52-0.06=55.46元/股。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