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4证券简称:景嘉微公告编号:2025-036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
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41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63,986,96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9.91元,共募集资金3,833,459,312.7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6,536,203.0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826,923,109.7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瑞诚验字[2024]第404826号)。
(二)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余额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目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382,692.31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95.65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81.47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337.95 | |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81.47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433.60 | |
| 募集资金净额余额 | E=A-D1+D2 | 382,844.44 | |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F | 222,844.44 | |
| 差异 | G=E-F | 160,000.00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余额差异原因系期末尚未到期赎回的现金管理160,000万元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7个银行专项账户(不含大额存单),专项账户见“(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景美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国泰海通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锦之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国泰海通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
锦之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河西支行 | 66100078801000001148 | 43,245.23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新区支行 | 647931778 | 79,262.60 |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 800000100794000006 | 15.99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 | 43050178503609888999 | 100,012.09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河西支行 | 66100078801500001153 | 0.0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新区支行 | 648169127 | 308.53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梅村支行 | 649452238 | 0.00 |
| 合计 | -- | 222,844.44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公司通用GPU先进架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掌握通用GPU先进架构相关前沿核心技术,增强公司在通用GPU芯片领域的进一步深度布局,其效益将最终表现为公司研发实力的增强,从而提升公司长期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除上述情况,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内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或者现金管理账户。
(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40,000.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60,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两次及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 ||||||||||
| 截至日期:2025年6月30日 | ||||||||||
| 编制单位: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382,692.31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1.47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1.47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高性能通用GPU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302,890.20 | 302,890.20 | 0.00 | 0.00 | 0.00 | 2028年9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通用GPU先进架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94,476.00 | 79,802.11 | 281.47 | 281.47 | 0.35 | 2028年9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97,366.20 | 382,692.31 | 281.47 | 281.47 | 0.07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不适用 | ||||||||||
| 合计 | 397,366.20 | 382,692.31 | 281.47 | 281.47 | 0.07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 不适用 | |||||||||
|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40,000.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60,000.00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或者现金管理账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