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300476)_公司公告_胜宏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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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0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宏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胜宏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60,67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8.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9,999,869.4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76,386,754.11元,截至2025年

日止,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405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2025年8月29日披露的《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1越南胜宏人工智能HDI项目181,547.6785,000.00
2泰国高多层印制线路板项目140,207.9050,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55,000.0055,000.00
合计376,755.57190,000.00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

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现金管理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六)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拟投资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控制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要求,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严控投资风险。

、公司财务部门将跟踪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9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将该事项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胜宏科技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茜郭振国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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