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2日以微信、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一《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审议通过议案二《关于为香港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香港全资子公司宏兴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署担保相关文件及办理有关手续,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议案三《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