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智科技(300489)_公司公告_光智科技:关于拟签订《备忘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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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关于拟签订《备忘录》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1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订《备忘录》的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备忘录〉的议案》。因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公司经与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友好协商拟签订《备忘录》,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一、《备忘录》主要内容

公司经与经开区管委会友好协商拟签订《备忘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后生效。经开区管委会拟同意公司迁出原登记机关,公司将依据经开区管委会提供的资料清单提交相关材料并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应于《备忘录》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迁出手续办理之前,退回历年来公司领取的政策性补贴资金合计3,740.52万元。

二、政府补助退回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政府补助退回会计处理

公司历年来获取的各级政府政策性补贴资金合计3,740.52万元。根据《备忘录》的约定,公司应将前述补贴资金3,740.52万元退回至经开区管委会指定账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应当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

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次政府补助退回事项,冲减当期损益2,759.02万元,相应减少2025年度利润总额;同时冲减递延收益981.50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本次政府补助资金退回确认为当期损益或者冲减递延收益,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的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退回政府补助资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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