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系:
1、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包建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包建华先生于2024年
月
日-2024年5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235.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3%,增持金额为2,513.04万元。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1,355,900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回购
股份数量为11,355,9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50,004,834股减少为538,648,934股,本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增持公司股份比例0.46%。。
公司于近日收到包建华先生出具的《关于持有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包建华 | ||||||
| 住所 | 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4月29日-2025年9月2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1、包建华先生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235.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3%,增持金额为2,513.04万元。2、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1,355,9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50,004,834股减少为538,648,934股,本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增持公司股份比例0.46%。 | ||||||
| 股票简称 | 富祥药业 | 股票代码 | 300497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增持及被动增持股数(万股) | 增持及被动增持比例(%) | |||||
| A股 | 235.01 | 0.43 | |||||
| A股(回购注销) | 0 | 0.46 | |||||
| 合计 | 235.01 | 0.89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及注销)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117,801,808 | 21.42% | 120,151,908 | 22.3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5,622,202 | 6.48% | 35,328,977 | 6.5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2,179,606 | 14.94% | 84,822,931 | 15.75%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本次增持与公司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增持计划已履行完毕,未违反相关承诺。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包建华先生出具的《关于持有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 ||||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