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易盛(300502)_公司公告_新易盛:关于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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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易盛:关于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1

证券代码:300502证券简称:新易盛公告编号:2025-052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光荣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光荣先生(以下简称“出让方”)。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持股比例由7.39%下降至6.24%,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

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出让方通过询价转让股份数量11,430,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询价

转让的价格为328.00元/股,交易金额3,749,263,696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委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组织券商”)组织实施公司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数量为11,430,682股,占公司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的1.15%。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50)、《成都新易盛

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及中金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9月30日,出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有股份总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高光荣73,445,3837.39%

注1: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993,972,352股为计算基数。注2:数据尾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转让的股份数量为11,430,682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328.00元/股,交易金额为3,749,263,696元。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高光荣先生,其与公司股东黄晓雷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高光荣先生、黄晓雷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本次拟询价转让的股数上限为11,430,682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出让方名称转让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拟转让股份数量(股)实际转让数量(股)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转让后持股数量(股)转让后持股比例转让股份的来源
高光荣73,445,3837.39%11,430,68211,430,6821.15%62,014,7016.24%首发前股份

(四)出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股东因存在不得转让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转让的情形。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高光荣先生持股比例由7.39%下降至6.24%,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光荣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3单元1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0月9日
股票简称新易盛股票代码300502
变动类型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股东名称变动股数(万股)变动比例
A股高光荣-1,143.07-1.15%
合计-1,143.07-1.1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赠与□表决权让渡□其他?询价转让。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不涉及资金来源□不适用?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高光荣合计持有股份7,344.547.39%6,201.476.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36.131.85%693.070.70%
有限售条件股份5,508.405.54%5,508.405.54%
黄晓雷合计持有股份7,079.437.12%7,079.437.1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769.861.78%1,769.861.78%
有限售条件股份5,309.575.34%5,309.575.34%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14,423.9714.51%13,280.9013.3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605.993.63%2,462.922.48%
有限售条件股份10,817.9710.88%10,817.9710.88%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询价转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2025年9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50)、《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及中金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序号受让方名称投资者类型受让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限售期(月)
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1,790,0000.180%6
2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780,0000.078%6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50,0000.005%6
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30,6820.003%6
5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公司30,0000.003%6
6UBSAG合格境外投资者3,750,0000.377%6
序号受让方名称投资者类型受让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限售期(月)
7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1,330,0000.134%6
8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1,200,0000.121%6
9J.P.MorganSecuritiesplc合格境外投资者810,0000.081%6
10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860,0000.087%6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270,0000.027%6
1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240,0000.024%6
13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50,0000.015%6
14上海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60,0000.006%6
1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50,0000.005%6
16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管理人30,0000.003%6
合计-11,430,6821.150%-

(二)本次询价过程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中金公司向投资者发送《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减持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前股份之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9月30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新易盛股票交易均价的70%,符合《指引第16号》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328.00元/股。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253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

基金管理公司78家、证券公司63家、保险公司37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66家、期货公司1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10月9日上午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申购报价单》30份,报价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30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6

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328.0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1,430,682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指引第16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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