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300503)_公司公告_昊志机电: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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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志机电: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300503证券简称:昊志机电公告编号:2025-091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08号)核准,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3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952,66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2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1,529,992.5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7,055,508.91元。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月29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009号验资报告。

(二)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9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2,083,74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0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1,499,982.4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1,928,218.46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0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22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林和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1、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序号项目开户行账号状态
1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3602073029200544997本次注销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林和路支行755919131210705已注销

2、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序号项目开户行账号状态
1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西支行82230078801200001377本次注销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3602073029200664996已注销

注:因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和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林和路支行,账号:

755919131210705;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账号:

3602073029200664996)实施注销手续并已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减少管理成本并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将剩余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并将账户余额(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共计990.18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销户手续已于近日办理完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履行相应审议程序。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且专户余额为990.18元,公司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西支行出具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出具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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