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金诺”或“公司”)持续督导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川金诺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
月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
月
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5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67,407,329股新股。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50,176,424股(A股),每股面值
元,发行价格
14.17元/股,均为现金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0,999,928.0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5,939,967.82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5,059,960.26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
月
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13日出具XYZH/2023KMAA2B027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金额 |
| 定向增发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 695,059,960.26 |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205,000,000.00 |
|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 44,914,522.58 |
| 减:手续费支出 | 831.00 |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 8,906,719.64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54,051,326.32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60,960,827.42元,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金额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454,051,326.32 |
| 减:手续费支出 | 1,329.90 |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 6,829,071.00 |
| 加:汇兑损益 | 81,760.00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460,960,827.42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制定了《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及授权:
2023年
月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川区支行、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世纪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5
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广西川金诺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世纪证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023年8月10日,公司与广西川金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新能源)、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世纪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广西新能源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广西川金诺新能源有限公司
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3年8月10日,公司与广西川金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化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世纪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广西化工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5年12月,公司与川金诺埃及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作为一方)、苏伊士运河银行、世纪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川金诺埃及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苏伊士运河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川金诺埃及苏伊士磷化工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上述协议均正常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 | 合计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川区支行 | 24219401040023613 | 393,835,315.48 | 15,815,330.84 | 409,650,646.32 |
注: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根据ODI备案投资路径,埃及项目投资资金需依次经公司、川金诺国际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埃及项目股东)、川金诺中东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川金诺国际控股子公司、埃及项目股东),最终汇往川金诺埃及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川金诺中东控股子公司、埃及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使用募集资金51,228,480元购汇7,300,000美元并向川金诺国际有限公司汇出,川金诺国际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入账,支付入账手续费8.38美元,入账净额7,299,991.62美元;2025年12月31日,该资金因跨境汇款时效性存放于川金诺国际有限公司一般户(741-684922-838),折合人民币51,310,181.10元,该笔汇款后经川金诺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川金诺埃及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苏伊士运河银行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入账,支付入账手续费30美元,入账净额7,299,961.62美元。
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支行签订《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存款组合产品服务协议》,购买兴业银行“企金存款组合产品”理财产品,申购定期存款人民币29,000.00万元,协定存款2,000.00万元,该项理财产品已于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民主支行 | 9550880233841000794 | - | - | -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民主支行 | 9550888006688688622 | - | - |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 871903328710880 | - | - |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支行 | 554010100100395578 | - | - |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7190332877900027 | - | - |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 803708039460 | - | - | - |
|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 | 15019101 | - | - | -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民主支行 | 9550880239842300325 | - | - | - |
| 苏伊士运河银行 | 5230028520100101 | - | - | - |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741-684922-838 | 51,310,240.00 | -58.90 | 51,310,181.10 |
| 合计 | — | 445,145,555.48 | 15,815,271.94 | 460,960,827.42 |
2025年8月16日到期赎回。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购买“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5年第1749期”理财产品,认购金额5,000.00万元,签约方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产品已于2025年3月27日到期赎回。
公司于2025年3月5日购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龙鼎金牛定制2514期(180天)”收益凭证,认购金额3,600.00万元,该理财产品已于2025年
月
日到期赎回。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截至目前,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的子项目3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于2023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产使用。该子项目投产生产的硫酸属于公司磷化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自其投产以来生产的硫酸及蒸汽主要用于后续化工产品的生产,并未直接产生利润。目前该项目的主要盈利模式为固定资产投入后公司可根据硫酸的市场行情,灵活调整自产与外购硫酸量,进而较好的控制原材料采购成本,降低生产负担,使公司的终端产品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在2025年募集资金使用上,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其鉴证结论为:
“川金诺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川金诺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相关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川金诺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川金诺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规范,且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附表1-1: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69,506.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4,514.55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991.45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4,514.55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4.04%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改变项目(含部分改变)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 | 是 | 45,000.00 | 5,500.00 | 0 | 4,491.45 | 81.66 | 2025-07-12 | 不适用 | 不适用(注1) | 否 |
| 2、广西川金诺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 是 | 72,000.00 | 43,506.00 | 0 | 0 | 0 | 2025-07-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3,000.00 | 20,500.00 | 0 | 20,500.00 | 10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50,000.00 | 69,506.00 | 0 | 24,991.45 | 35.96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合计 | 150,000.00 | 69,506.00 | 0 | 24,991.45 | 35.96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由于新能源市场竞争格局及市场情况发生了变化,公司经过审慎判断主动控制了产业建设进展。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广西川金诺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全部变更至“川金诺(埃及)苏伊士磷化工项目”,投资建设年产80万吨硫磺制酸、30万吨工业湿法粗磷酸、15万吨52%磷酸、30万吨磷酸一铵、2万吨氟硅酸钠项目,同时投资主体及实施方式、实施地点亦将发生变更。公司已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前募集资金实施地点为广西防城港市,变更后实施地点为埃及。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广西川金诺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全部变更至“川金诺(埃及)苏伊士磷化工项目”,投资建设年产80万吨硫磺制酸、30万吨工业湿法粗磷酸、15万吨52%磷酸、30万吨磷酸一铵、2万吨氟硅酸钠项目,同时投资主体及实施方式、实施地点亦将发生变更。公司已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前募集资金实施方式为广西川金诺化工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川金诺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后为川金诺埃及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报告号:XYZH/2023KMAA2F0047。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对该项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4,491.45万元进行了全部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1、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支行签订《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存款组合产品服务协议》购买兴业银行“企金存款组合产品”理财产品,申购定期存款人民币29,000.00万元,签约账户留存约定2,000.00万元,该项理财产品已于2025年8月16日全部到期赎回,收益547.86万元。2、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购买了“招商银行大额存单2025年1949期”理财产品,认购金额5,000.00万元,签约方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理财产品于2025年3月27日全部到期,收益45.25万元。3、公司于2025年3月5日购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龙鼎金牛定制2514期(180天)”理财产品,认购金额3,600.00万元,该理财产品已于2025年9月1日全部到期赎回,收益31.09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相关募投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6,096.08万元,其中40,965.06万元存放于企业募集资金监管账户,5,131.02万元由于境外汇款时效性问题暂存于川金诺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一般存款账户(于2026年1月6日入账川金诺埃及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苏伊士运河银行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的子项目3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于2023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产使用。该子项目投产生产的硫酸属于公司磷化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自其投产以来生产的硫酸及蒸汽主要用于后续化工产品的生产,并未直接产生利润。目前该项目的主要盈利模式为固定资产投入后公司可根据硫酸的市场行情,灵活调整自产与外购硫酸量,进
而较好的控制原材料采购成本,降低生产负担,使公司的终端产品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2: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市场环境,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广西川金诺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全部变更至“川金诺(埃及)苏伊士磷化工项目”,投资建设年产80万吨硫磺制酸、30万吨工业湿法粗磷酸、15万吨52%磷酸、30万吨磷酸一铵、2万吨氟硅酸钠项目,同时投资主体及实施方式、实施地点亦将发生变更。
附表1-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改变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改变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埃及苏伊士磷化工项目 | 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广西川金诺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 44,514.55 | 0 | 0 | 0 | 2028-07-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44,514.55 | 0 | 0 | 0 | — | — | — | ||
|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改变原因:公司原募投项目产品为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后由于新能源市场竞争格局及市场情况发生了变化,公司经过审慎 | |||||||||
| 判断,主动控制了项目建设进展。且磷酸铁锂属于公司新布局产业,相较于公司传统磷化工产品而言,尚缺乏竞争优势。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变更至川金诺(埃及)苏伊士磷化工项目,用于建设年产80万吨硫磺制酸、30万吨工业湿法粗磷酸、15万吨52%磷酸、30万吨磷酸一铵、2万吨氟硅酸钠项目。原募投项目由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经营状况以自有资金进行建设。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2025年12月17日,公司、川金诺埃及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苏伊士运河银行(SuezCanalBank)、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时,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46,076.38万元(包含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间的收益)。
(此页无正文,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 保荐代表人: | |||
| 赵宇 | 彭俊 |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