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300511)_公司公告_雪榕生物: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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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09

证券代码:

300511证券简称:雪榕生物公告编号:

2025-110债券代码:123056债券简称:雪榕转债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确保资金流畅通,公司在保证规范运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在2025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9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8.9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8)。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安雪榕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商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江苏金湖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以下简称“民泰银行”)申请4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并于近日与民泰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江金民泰村银借字第DK981025000543号)(以下简称“主合同”)。为了确保淮安商贸与民泰银行签订的主合同的切实履行,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雪榕”)与民泰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江金民泰村银高保字第BZ981025000132号),由公司及江苏雪榕作为保证人,为民泰银行依据主合同与淮安商贸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江苏雪榕为淮安商贸提供担保属于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且江苏雪榕和淮安商贸均已履行了其内部审批程序;本次公司为淮安商贸提供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因此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被担保方淮安商贸本次担保额度使用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经审议的已提供尚在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生效前的2025年度担保余额本次使用的2025年度担保额度本次担保生效后的2025年度担保余额本次担保生效后剩余的可用2025年度担保额度
公司淮安商贸100.00%98.87%3,00004004002,6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淮安雪榕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4年

3、注册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金北街道董河村潘庄组188号

、法定代表人:刘相涛

、注册资本:

万人民币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雪榕持有淮安商贸100%股权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用菌菌种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淮安商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11.63273.78
负债总额7.37270.69
净资产4.263.09
项目2024年度2025年1-6月
营业收入2,326.863,863.30
营业利润-0.74-1.16
净利润-0.74-1.16

注: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9、临洮雪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江苏金湖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保证人: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最高债权本金:4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

保证人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敞口、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鉴定费等),以及其他应由债务人承担的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含本次担保)为323,187.96万元(其中包括67,000万泰铢,以2025年9月末汇率折算)(均为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110,083.63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56%、133.71%。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淮安商贸与民泰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公司和江苏雪榕与民泰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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