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511证券简称:雪榕生物公告编号:
2026-002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确保资金流畅通,公司在保证规范运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在2025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9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8.9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8)。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洮雪榕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临洮雪榕”)分别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以下简称“兰州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兰银借字2026年第101932026000009号),授信金额为1,000万元;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洮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了《经营快贷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270700760-2026年(临洮)字00044号),授信金额为800万元。为确保《借款合同》和《经营快贷借款合同》的履行,公司分别与兰州银行和工商银行签署了《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兰银保字2026年第101932026000009号)和《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270700760-2026年临洮(保)字0001),
由公司为前述《借款合同》和《经营快贷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被担保方临洮雪榕本次担保额度使用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经审议的已提供尚在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生效前的2025年度担保余额 | 本次使用的2025年度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生效后的2025年度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生效后剩余的可用2025年度担保额度 |
| 公司 | 临洮雪榕 | 100% | 79% | 15,000 | 0 | 1,800 | 1,800 | 13,200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临洮雪榕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成立日期:
2017年
月
日
3.注册地址: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经济开发区康家崖农副产品集散加工园10号
4.法定代表人:刘相涛5.注册资本:
14,500万人民币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临洮雪榕100%股权7.经营范围:食用菌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食用菌种植、加工、销售;金针菇、蟹味菇、杏鲍菇、香菇、白灵菇、双孢菇、茶树菇一、二级菌种的自产自销;工程建设服务;建设工程施工;自有厂房出租;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临洮雪榕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9月30日 |
| 资产总额 | 36,166.18 | 44,178.12 |
| 负债总额 | 27,807.89 | 34,901.73 |
| 净资产 | 8,358.30 | 9,276.39 |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5年1-9月 |
| 营业收入 | 17,340.67 | 12,542.04 |
| 营业利润 | 1,229.96 | 833.73 |
| 净利润 | 1,227.08 | 777.72 |
注:
2024年
月
日、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
月
日、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临洮雪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相关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债权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3.债务人:临洮雪榕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最高债权本金:
1,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6.保证范围:
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审计费、查询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法律规定的迟延履行金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其它因被担保债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7.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洮支行
3.债务人:临洮雪榕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最高债权本金:8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7.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含本次担保)为323,187.96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103,046.42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73%、
125.16%。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临洮雪榕与兰州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
、公司与兰州银行签署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3、临洮雪榕与工商银行签署的《经营快贷借款合同》;
、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