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股份(300512)_公司公告_中亚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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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06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本次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对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2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1月0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0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9日。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学院北路

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史正主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2人,代表股份2,190,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1,203,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6人,代表股份986,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8人,代表股份1,990,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00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6人,代表股份986,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1%。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提案1.00《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8,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259%;反对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74%;弃权4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6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8,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749%;反对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35%;弃权4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16%。关联股东史中伟、徐满花、史正等12位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280,513,022股,对该提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虞文燕、谭敏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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