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海波重科股票代码:300517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海波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张丽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张学军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肖庆惠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主动减持)。
签署日期:2026年3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波重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波重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第一节释义
......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3
第一节释义
除非上下文意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张海波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 指 | 张丽、张学军、肖庆惠 |
| 上市公司、海波重科、公司 | 指 |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24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86,1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33,7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0.57%降至49.86%(占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50.71%减少至50.00%)的权益变动行为。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 姓名 | 张海波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件号码 | 4201061968******** |
| 住所/通讯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 姓名 | 张丽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件号码 | 4201061963******** |
| 住所/通讯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3、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 姓名 | 张学军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件号码 | 4201061966******** |
| 住所/通讯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4、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 姓名 | 肖庆惠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件号码 | 4224321973******** |
| 住所/通讯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5、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海波先生与肖庆惠女士为夫妻,张丽女士、张学军女士为张海波先生的姐姐。基于上述事实,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张海波先生、张丽女士、张学军女士、肖庆惠女士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其持有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海波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5月2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9%,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00%),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9%,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届时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24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海波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8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4%(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44%)、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3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27%)。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0.57%降至49.86%,占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50.71%减少至50.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 名称 | 变动前 | 变动后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张海波 | 合计持有股份 | 98,155,100 | 49.11% | 96,735,300 | 48.4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785,600 | 10.90% | 20,365,800 | 10.1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6,369,500 | 38.21% | 76,369,500 | 38.21% | |
| 张丽 | 合计持有股份 | 815,000 | 0.41% | 815,000 | 0.4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15,000 | 0.41% | 815,000 | 0.4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 张学军 | 合计持有股份 | 2,365,182 | 1.18% | 2,365,182 | 1.1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65,182 | 1.18% | 2,365,182 | 1.18%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 肖庆惠 | 合计持有股份 | 17,780 | 0.01% | 17,780 | 0.0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780 | 0.01% | 17,780 | 0.0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 合计持有股份 | 101,353,062 | 50.71% | 99,933,262 | 50.00%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983,562 | 12.50% | 23,563,762 | 11.7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6,369,500 | 38.21% | 76,369,500 | 38.21% |
注:1、上表中股东所持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均按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199,866,527股计算。
2、本报告书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海波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96,735,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8.27%,占上市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48.40%。累计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0,500,000股,占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
10.85%,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24%,占上市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25%。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其他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海波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上市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张海波先生于2026年2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1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560%,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3569%)。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0.93%减少至50.57%(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51.07%减少至50.71%),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除前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
张海波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___________
张丽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___________
张学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___________
肖庆惠
签署日期:2026年3月25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备置地点: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黄金桥工业园6号。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北武汉 |
| 股票简称 | 海波重科 | 股票代码 | 30051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张海波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98,155,100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49.1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101,353,06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50.71%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数量:1,419,800变动比例:0.71%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96,735,300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48.40%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99,933,262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50.00%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6年2月10日—2026年3月24日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除已披露的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届时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
注:上表中股东减持比例、所持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均按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199,866,527股计算。
(本页无正文,为《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
张海波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___________
张丽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___________
张学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___________
肖庆惠
签署日期: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