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9证券简称:新光药业公告编号:2026-001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整数倍
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丰投资实施前期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后,和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34,700,000股减少至23,999,900股,持股比例从21.6875%下降至14.9999%,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主体和丰投资不属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丰投资”)出具的《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34,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6875%)。
公司于近日收到和丰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比例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丰投资自2022年1月4日至2026年2月5日合计减持公司股票10,700,100股,其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
21.6875%下降至14.9999%,本次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01.04-2026.02.05 | 18.82 | 7,134,100 | 4.4588 |
| 大宗交易 | 2022.01.04-2026.02.05 | 12.42 | 3,566,000 | 2.2288 | |
| 其它方式 | —— | —— | —— | —— | |
| 合计 | 16.68 | 10,700,100 | 6.6876 |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注2:上表所涉数据若存在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34,700,000 | 21.6875 | 23,999,900 | 14.999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700,000 | 21.6875 | 23,999,900 | 14.999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二、权益变动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 住所 | 嵊州市剡湖街道江滨西路585号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01.04-2026.02.05 | |||||||
| 股票简称 | 新光药业 | 股票代码 | 300519 |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1,070.01 | 6.6876 | ||||||
| 合计 | 1,070.01 | 6.6876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赠与□表决权让渡□其他□(请注明)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3,470.00 | 21.6875 | 2,399.99 | 14.9999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70.00 | 21.6875 | 2,399.99 | 14.999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和丰投资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4,80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1,60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3,200,000 | |||||||
|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和丰投资的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数量范围内,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8.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和丰投资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和丰投资减持的股份为公司首发前股份,减持事项公司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
3、本次权益变动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和丰投资持有新光药业23,999,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9999%,仍为新光药业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和丰投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比例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