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善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 定,在2025 年度工作中,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并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就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张善谦先生,男,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高级工 程师职称。张善谦先生历任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规划部副部长、战略规划及产业发 展处长,一汽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战略规划及产品管理部部长职务,现任一汽奔腾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战略规划及商业合作部部长,负责公司战略规划制定、战略管理及商业模式研究、 合资合作项目设计、孵化及推进落实等相关业务;2024 年8 月23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确保与上市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 董事会6 次、股东会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未出现缺席情况,亦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 为出席会议。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并主动参与各 项议案的讨论。对于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本人未提出异议,且对各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本人在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并在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担任委员。任职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 求,出席了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和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 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真研讨会 议文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 督,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 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始终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保持常态化深度沟通。在年度审计及定期报告编制工作中,围绕审计范围、审计重 点、会计处理合规性等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深入研讨,监督审计机构恪守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保障审计结论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同时,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对 接,督促其深化风险导向审计,持续推动公司内控体系优化完善。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出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会等会议,结合日常工作沟通,与公司中小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交流,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充分听取并了解股东诉求。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等会议,结合日常履职工作,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开展深入了解,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常态 化沟通,及时听取其关于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的汇报,并为公司稳健运营与长远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 天。公司 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针对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能够及时沟通通报; 公司相关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未出现拒绝、阻碍或隐瞒相关情况的现 象,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勤勉尽责提供了充分保障与必要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 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12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 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本人认为此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正,标的股权清晰,无抵押、冻结等限制, 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对上述报告 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表示同意,除上述交易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 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2025 年度,本人重点关注并监督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确保其符合最 新的财务报告编制要求及监管规定。经审慎核查,本人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履职期间未发现重大违法违 规情形。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 所具备证券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与良好职业素养;在履职期间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已依规履行全部审议程序,先后于2025 年10 月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 年10 月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 年11 月14 日 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 正
任职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在此谨致以诚挚谢意。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始终恪守客观、公正、独立的履职原则,忠实勤勉尽责。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
营发展态势,全面及时掌握相关信息,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监督与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善谦
2026 年3 月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