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300529)_公司公告_健帆生物: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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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帆生物: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300529证券简称:健帆生物公告编号:2025-088
债券代码:123117债券简称:健帆转债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9:15至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号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董凡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8人,代表股份394,510,877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50.94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77,281,1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2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1人,代表股份17,229,7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5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3人,代表股份17,676,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44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1人,代表股份17,229,7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5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317,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6%;反对1,127,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7%;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82,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497%;反对1,127,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69%;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4%。表决结果:通过。提案2.00《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323,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91%;反对1,117,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3%;弃权6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89,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842%;反对1,117,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31%;弃权6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逐项审议《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提案

3.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837,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54%;反对4,595,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48%;弃权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02,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620%;反对4,595,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961%;弃权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823,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18%;反

对4,612,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92%;弃权7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88,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4806%;反对4,612,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962%;弃权7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32%。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

3.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838,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57%;反对4,597,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53%;弃权7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04,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688%;反对4,597,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080%;弃权7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32%。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808,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82%;反对4,616,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03%;弃权8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74,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3997%;反对4,616,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189%;弃权8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14%。表决结果:通过。提案

3.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820,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12%;反对4,612,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90%;弃权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86,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4664%;反对4,612,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917%;弃权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6《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并更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818,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06%;反对4,617,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04%;弃权7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83,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4546%;反对4,617,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223%;弃权7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32%。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7《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840,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62%;反

对4,59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59%;弃权7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05,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790%;反对4,59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204%;弃权7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5%。表决结果:通过。提案

3.0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827,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28%;反对4,604,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72%;弃权7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92,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026%;反对4,604,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504%;弃权7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69%。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9《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825,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23%;反对4,610,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88%;弃权7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90,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4913%;反对4,610,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855%;弃权7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32%。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

3.10《关于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800,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59%;反对4,63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46%;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65,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3493%;反对4,63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162%;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11《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807,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78%;反对4,628,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31%;弃权7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72,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3918%;反对4,628,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822%;弃权7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12《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304,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2%;反

对1,129,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2%;弃权7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9,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750%;反对1,129,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76%;弃权7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73%。表决结果:通过。提案

3.13《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323,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91%;反对1,1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0%;弃权78,2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89,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848%;反对1,1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723%;弃权78,2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9%。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提案1.00、2.00、3.01、3.0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卓檀、童曦、陈烨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

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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