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3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2 名,实际参会独立董事2 名,全体独立董事共 同推举陈清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全体独立 董事表决,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形成会议 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6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其正常的日常 生产经营所需,通过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充分发挥其与关联方 的协同效应,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此页无正文,为《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 会议》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陈清胜
张春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