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羽南先生、华青翠女士函告,获悉邵羽南先生、华青翠女士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业务,主要为置换存量股权质押融资。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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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开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 邵羽南 | 是 | 1,000,000 | 3.00% | 0.55% | 否 | 否 | 2025-09-04 | 2026-09-03 |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置换存量股权质押融资 |
| 9,500,000 | 28.48% | 5.22% | 否 | 否 | 2025-09-04 | 2027-09-03 | 深圳市中小担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 |||
| 华青翠 | 是 | 3,700,000 | 9.50% | 2.03% | 否 | 否 | 2025-09-04 | 2026-09-03 |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置换存量股权质押融资 |
| 合计 | - | 14,200,000 | 19.63% | 7.81% | - | - | - | - | - | - |
邵羽南先生、华青翠女士本次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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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 邵羽南 | 33,355,021 | 18.34% | 14,900,000 | 25,400,000 | 76.15% | 13.96% | 0 | 0 | 0 | 0 |
| 华青翠 | 38,966,758 | 21.42% | 16,080,000 | 19,780,000 | 50.76% | 10.87% | 0 | 0 | 0 | 0 |
| 合计 | 72,321,779 | 39.76% | 30,980,000 | 45,180,000 | 62.47% | 24.84% | 0 | 0 | 0 | 0 |
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羽南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华青翠女士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其所持股份均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说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包括高管锁定股。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羽南先生、华青翠女士本次股份质押所用资金将用于置换前期质押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份,并将于近期办理对应股份解除质押手续,质押解除后邵羽南先生、华青翠女士的股份质押率将较本次质押前进一步下降。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羽南先生、华青翠女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098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2.84%,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3%,对应融资余额为16,840万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羽南先生、华青翠女士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羽南先生、华青翠女士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羽南先生、华青翠女士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整体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九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