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1证券简称:先进数通公告编号:2025-045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号青东商务区B座4层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章程〉的公告》《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关于修订〈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关于修订〈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等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无需要逐项表决的提案,也无需要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的提案。
本次会议所涉及提案1.00、2.00、3.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参加股东大会人员,需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3);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和信函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9日(星期二)9:00至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号青东商务区B座4层
(四)注意事项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最迟于股东大会开始前半个小时到召开会议的会议室现场登记。为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请各位股东于要求的时间内登记确认。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黎女士电话:010-68717009传真:010-68700510邮箱:adtec@adtec.com.cn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25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41投票简称:数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号/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有效证件号)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权限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受托人独立投票?委托人指示投票(如选择该选项的,委托人应当对每一项议案的投票决定作出明确指示)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说明:1、备注栏打“√”项目可以投票2、请在提案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项下都不打“√”、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均视为弃权。反对或弃权理由: | |||||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出席会议的股东信息 | |
|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 股东住所 | |
| 身份证号/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账号 | |
| 持股数量 | |
| 受托人信息(委托出席填写) | |
| 受托人姓名 | |
|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 |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邮箱 | |
| 联系地址、邮编 | |
注:
1、请用正楷填写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12月9日16:00之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电子邮箱地址:adtec@adtec.com.cn)将登记表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已登记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5年12月12日13:30-14:30之间到会议现场,持本表原件及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