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路通(300555)_公司公告_ST路通: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年月日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ST路通: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300555证券简称:ST路通公告编号:2025-122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182号5楼55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提案数:(2)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3.00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00关于补选于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1、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刊登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四。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在2025年12月26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182号F403)。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寅

联系电话:0510-85113059

联系传真:0510-85168153

邮箱:lootom@lootom.com

联系地址: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182号F403)

邮政编码:214161

2、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55

2.投票简称:路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以本人(本公司)名义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提案数:(2)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3.00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00关于补选于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填写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股东签名(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股东持股数:委托股东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年月日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公司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备注

附件四: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于涛先生简历于涛,男,汉族,1981年12月20日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无锡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智城谱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涛未持有路通视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路通视信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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