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300566)_公司公告_激智科技: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时间:

激智科技: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30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太阳能封装胶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变更,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6号)同意,公司向17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92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98,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及印花税人民币9,670,238.6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8,329,761.3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065号)。

根据《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额(万元)
1光学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7,000.0030,000.00
2太阳能封装胶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9,000.0020,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9,800.0019,800.00
合计85,800.0069,800.00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具体情况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募投项目工程建设投入有所提高,同时由于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公司募投项目原先设计的部分软硬件设备已不适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因此综合考虑生产经营需要,为提升产品竞争力,提升生产效率,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太阳能封装胶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科学合理地安排和调度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拟增加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减少部分“设备及软件购置款”,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保持不变。

公司具体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如下表:

序号支出项目投资总额(万元)调整前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调整金额(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调整金额占比
1土建工程(土地购置款)600.00600.000600.00
2设备及软件购置款10,875.008,875.00-2,000.006,875.00-22.54%
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8,525.0010,525.002,000.0012,525.0019.00%
4预备费970.00
5铺底流动资金8,030.00
合计29,000.0020,000.00020,000.00

三、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调整是对募投项目建设进行的合理调度和科学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