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6 年3 月13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相关文件。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 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 后,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6 年3 月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于2026 年3 月13 日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 年3 月13 日至2026 年3 月25 日,公示期不少于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 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
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材料。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 不包括外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任何一名拟激励对象所获授限 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 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3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