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齐眼药(300573)_公司公告_兴齐眼药: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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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5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将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六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杨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杨强先生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其变更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杨强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5日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杨强先生,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沈阳药科大学药物制剂专业,博士学位,2021年获得辽宁省总工会颁发的“辽宁五一劳动奖章”。杨强先生2012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研发中心工艺研究室主任,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研发中心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强先生持有公司308,974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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