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300592)_公司公告_华凯易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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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2-03

证券代码:300592证券简称:华凯易佰公告编号:2026-004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周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晔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周新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360,5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52%。周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晔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263,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10.99%降低至

9.71%,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及5%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101),持股5%以上股东周新华先生计划在2025年

日至2026年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763,797股。2026年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1),周新华先生于2025年

日至2025年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89,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减持后周新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550,8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79%。周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晔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8,453,8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由12.03%降低至11.98%,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2026年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周新华先生于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28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736,300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279,0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015,3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减持后周新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535,5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80%。周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晔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438,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1.98%降低至10.99%,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周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份(股)占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股份来源
周新华集中竞价2026.1.29-2026.1.3014.35元/股714,0000.18%0.18%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公司2021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公司2024年实施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原一致行动人神来科技非交易过户的股份。
大宗交易2026.1.29-2026.2.212.31元/股4,461,0001.10%1.13%
合计--5,175,0001.28%1.32%-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04,361,469股。截至2025年12月2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01.13万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393,350,169股。2、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新华、罗晔
住所湖南省宁乡县***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1月29日-2026年2月2日
权益变动过程周新华先生基于自身资金需求,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中的相关计划进行减持,本次减持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华凯易佰股票代码300592
变动类型(可多选)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周新华A股517.501.2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周新华合计持有股份31,535,5587.80%26,360,5586.52%
无限售条件股份28,914,7587.15%23,739,7585.87%
有限售条件股份2,620,8000.65%2,620,8000.65%
罗晔合计持有股份12,902,9723.19%12,902,9723.19%
无限售条件股份12,902,9723.19%12,902,9723.1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44,438,53010.99%39,263,5309.7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1,817,73010.34%36,642,7309.06%
有限售条件股份2,620,8000.65%2,620,8000.65%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持股5%以上股东周新华先生计划在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3月24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763,797股。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变动明细2.《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东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周新华合计持有股份31,535,5587.80%8.02%26,360,5586.52%6.70%
无限售条件股份28,914,7587.15%7.35%23,739,7585.87%6.04%
有限售条件股份2,620,8000.65%0.67%2,620,8000.65%0.67%
罗晔合计持有股份12,902,9723.19%3.28%12,902,9723.19%3.28%
无限售条件股份12,902,9723.19%3.28%12,902,9723.19%3.2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
合计44,438,53010.99%11.30%39,263,5309.71%9.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1,817,73010.34%10.63%36,642,7309.06%9.32%
有限售条件股份2,620,8000.65%0.67%2,620,8000.65%0.67%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不存在违规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周新华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或承诺的情形。

4、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5、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变动明细;

2、《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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