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2 月25 日9:15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 年2 月24 日以专人或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独立董事,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免除提前 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 名。全体独立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本次 会议由独立董事叶德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过与会 独立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在保障资金安全、经营稳定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 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 斯达技术”)、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大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拓 斯达技术大岭山分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 下简称“拓斯达技术天津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一致同意可转债项目 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拓斯达技术、拓斯达技术大岭山分公司及 拓斯达技术天津分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 万元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此页以下无正文,下转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与会独立董事签名:
叶德容
杨联达
万加富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2 月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