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化股份(300610)_公司公告_晨化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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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03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 月1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 年5 月13 日召开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 股) 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含本数),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50 元/股(含)。本次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因实施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 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5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30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18 日、2025 年5 月16 日、2025 年6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 年2 月28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04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18%。最高成 交价为12.2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8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3,331,582 元

(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 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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