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1,652,492股予以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67,360,156股变更为165,707,664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概述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0元/股(含)。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截至2022年12月15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26,09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9874%,最高成交价为
37.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3.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9,913,670.2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总额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99)。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司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截至2025年10月10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回购股份1,67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成交总金额为62,548,961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39.13元/股,成交最低价为36.06元/股,成交均价为
37.37元/股。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披露了《关于已回购股份减持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为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剩余股份1,652,492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以截至2025年10月13日公司总股本数为基数,本次注销完成后,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增减变动数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6,800,815 | 16.01% | 0 | 26,800,815 | 16.17%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0,559,341 | 83.99% | -1,652,492 | 138,906,849 | 83.83% |
| 三、股份总数 | 167,360,156 | 100% | -1,652,492 | 165,707,664 | 100% |
注:本次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在股东会通过本议案后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并根据最终注销股份的具体情况修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及股份数量的相应条款。公司后续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进行披露。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