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业股份(300621)_公司公告_维业股份: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时间:

维业股份: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3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对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相关披露标准。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及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8,881.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6%。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案金额合计为103.68万元,占涉诉案件总金额的1.17%,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案金额合计为8,778.18万元,占涉诉案件总金额的98.83%。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通过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等工作,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积极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达成;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附表一: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起诉或被申请人被提起仲裁所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编号

编号案件编号原告被告受理法院所涉事项案由案件进展收到时间金额(万元)
1(2025)苏0508财保2198号金财富被告一:苏州禾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二:建泰建设有限公司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苏州姑苏院子项目二标段剩余总承包工程未开庭2025/12/43,521.46
涉案标的金额小计3,521.46

注:其他小额诉讼案件,均为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案件。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的小额诉讼案件共3件,合计103.68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的小额诉讼案件共74件,合计5,256.72万元。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