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300623)_公司公告_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调整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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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调整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0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调整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张祖蕾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张祖蕾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张祖蕾先生原任期届满之日为2026年9月24日。

张祖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172,8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4%,张祖蕾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捷捷微电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捷捷微电股份,也不由捷捷微电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张祖蕾和沈卫群任意一人于捷捷微电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捷捷微电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张祖蕾或沈卫群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捷捷微电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若需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张祖蕾或沈卫群自捷捷微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张祖蕾或沈卫群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锁定期满后减持意向张祖蕾先生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若需减持,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张祖蕾先生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违规减持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二、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构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议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张祖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祖蕾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张祖蕾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10日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张祖蕾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生。张祖蕾先生系公司创始人之一。张祖蕾先生于1980年1月至1989年12月在启东市汇龙电管站工作,任机电组组长;1990年1月至1996年12月在启东市再生资源总公司工作,任营销部经理;1997年1月至今在捷捷微电就职,历任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司销售工作,曾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中创投资董事等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祖蕾先生个人持有公司股份21,172,897股,持有南通中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的股权,南通中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6,512,000股,与副总经理沈卫群系夫妻关系,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家铨系父子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张祖蕾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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