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8证券名称:亿联网络公告编号:2025-060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护安路666号,亿联总部大楼十楼董事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智松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97人,代表股份883,282,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3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782,559,2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7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6人,代表股份100,723,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1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1人,代表股份101,525,8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80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6人,代表股份100,723,439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1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提案1.00《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883,206,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反对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29,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449,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7%;反对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5%;弃权29,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8%。
审议通过了提案2.00《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3,115,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0%;反对73,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弃权94,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358,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1%;反对73,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0%;弃权94,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9%。
逐项审议通过了提案3.00《关于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3.01《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127,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917%;反对22,066,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82%;弃权89,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370,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8.1774%;反对22,066,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348%;弃权89,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8%。
3.02《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108,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895%;反对22,067,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83%;弃权107,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351,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587%;反对22,067,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358%;弃权107,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5%。
3.03《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107,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894%;反对22,066,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4982%;弃权109,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350,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577%;反对22,066,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348%;弃权109,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5%。
3.04《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097,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883%;反对22,066,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82%;弃权119,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340,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478%;反对22,066,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348%;弃权119,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4%。
3.05《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102,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888%;反对22,066,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82%;弃权114,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345,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528%;反对22,066,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348%;弃权114,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4%。
3.06《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3,128,0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5%;反对48,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106,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371,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7%;反对48,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弃权106,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的陈晓华、刘昭怡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和《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