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姚见儿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陈刚先生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康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创始人、股东、总经理,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陈刚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2日
附件:
陈刚先生: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硕士,中级工程师。现任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病理装备分会常委,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病理学专委会常委,湖北省药物与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学会常务理事。1997年7月至2012年12月,就职于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多家子公司创建/中药、器械及商业板块CEO;2013年2月至2016年6月,任武汉康录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武汉康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7年7月至今,兼任武汉康录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刚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