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聚隆(300644)_公司公告_南京聚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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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05

123209债券简称:聚隆转债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9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应参会董事

名,实际参会董事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曙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

日实施完毕,每

股派

2.5元现金(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据此,董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3.21元/股调整为12.9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5年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名激励对象

.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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