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300657)_公司公告_弘信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

弘信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2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荆门弘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弘毅”)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工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5,000.00万元。

为方便快捷办理融资业务,本次担保未要求荆门弘毅另一股东中荆(荆门)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荆门弘毅14.9691%股权)提供反担保。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

2、担保金额:5,00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

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53,849.5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07.32%,公司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