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蓝软件(300663)_公司公告_科蓝软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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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蓝软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0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科蓝软件股票代码:300663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安京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执行法院裁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宁波科蓝盛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室A区H1223

签署日期:

2025年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本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 ...... 13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科蓝软件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安京
一致行动人宁波科蓝盛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因王安京执行法院裁定减少其持有的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行为
本报告、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说明: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王安京性别:男身份证:110103******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名称:宁波科蓝盛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室A区H1223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安京注册资本:843.8142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053818383T经营期限:2012-10-11至2042-10-10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持股比例:王安京持有

98.81%,其他股东

1.1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王安京先生为宁波科蓝盛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蓝盛合”)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科蓝盛合

98.81%的出资份额;科蓝盛合持有科蓝软件4.44%的股份,王安京先生与科蓝盛合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除持有科蓝软件股份外,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执行法院裁定,减少其持有的部分科蓝软件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可能性。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执行法院裁定减少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王安京先生因执行法院裁定减少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585,354股,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25年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及《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王安京合计持有股份26,644,4205.568825,059,0665.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246,3750.88754,157,4850.87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22,398,0454.681320,901,5814.37
科蓝盛合合计持有股份21,239,3814.439221,239,3814.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1,239,3814.439221,239,3814.44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47,883,80110.008046,298,4479.68

注1: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3月6日起可进行转股,本次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478,450,554股,截至2025年11月28日的最新总股本478,451,053股。注2: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46,298,447股科蓝软件股份,质押股份39,780,000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31%;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股份9,017,644股,冻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8%。除上述质押、冻结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享有的其他股东权利不存在受到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明确描述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安京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宁波科蓝盛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安京

2025年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
股票简称科蓝软件股票代码30066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王安京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北京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否√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否√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47,883,801(股)持股比例:10.008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数量:1,585,354(股)变动比例:0.33%变动后持股数量:46,298,447股变动后持股比例:9.68%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5.12.9方式:执行法院裁定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的报告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安京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宁波科蓝盛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安京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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