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300664)_公司公告_鹏鹞环保: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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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18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5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上午9:15-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赛特大道25号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鹏鹞。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17,759,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276%。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3人,代表股份6,23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09%。

合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9人,代表股份223,992,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786%。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的股东(下称“中小股东”)225人,代表股份6,32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3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监事在线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提案1.00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22,3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94%;反对1,54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76%;弃权9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86,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195%;反对1,54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575%;弃权9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22,2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71%;反对1,69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46%;弃权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91,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187%;反对1,69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298%;弃权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6%。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提案3.00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情况:同意222,46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82%;反对1,485,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34%;弃权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95,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481%;反对1,485,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003%;弃权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4.00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22,2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71%;反对1,69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46%;弃权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91,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187%;反对1,69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298%;弃权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5.00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2,45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19%;反对1,501,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01%;弃权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1,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251%;反对1,501,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391%;弃权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5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6.00 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2,04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83%;反对1,533,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46%;弃权4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70,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204%;反对1,533,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500%;弃权4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9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7.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2,055,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49%;反对1,8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17%;弃权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8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552%;反对1,8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076%;弃权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8.00 关于监事薪酬事项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22,04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14%;反对1,8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17%;弃权10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7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319%;反对1,8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076%;弃权10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0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9.00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2,4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51%;反对1,49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52%;弃权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9,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390%;反对1,49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652%;弃权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0.00 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2,388,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38%;反对1,5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65%;弃权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295%;反对1,5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746%;弃权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提案11.00 关于2025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22,36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36%;反对1,57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45%;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9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674%;反对1,57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577%;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4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2,4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05%;反对1,493,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70%;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78,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745%;反对1,493,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269%;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13.01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22,4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95%;反对1,52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86%;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5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854%;反对1,52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96%;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49%。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提案13.02 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表决情况:同意222,4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00%;反对1,52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86%;弃权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55,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012%;反对1,52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96%;弃权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9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提案13.03 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表决情况:同意222,4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95%;反对1,52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86%;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5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854%;反对1,52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96%;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4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3.04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22,4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71%;反对1,521,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93%;弃权5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48,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000%;反对1,521,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634%;弃权5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6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提案13.05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表决情况:同意222,38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25%;反对1,5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39%;弃权5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837%;反对1,5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797%;弃权5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6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3.06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22,329,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75%;反对1,5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39%;弃权10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980%;反对1,5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797%;弃权10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3.07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22,40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22%;反对1,53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42%;弃权5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3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261%;反对1,53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373%;弃权5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66%。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提案13.08 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表决情况:同意222,4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82%;反对1,52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86%;弃权5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51,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396%;反对1,52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96%;弃权5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0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4.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鹏鹞先生、王春林先生、蒋永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4.01 选举王鹏鹞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8,256,213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86,363股。

表决结果:王鹏鹞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2 选举王春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8,255,20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85,350股。

表决结果:王春林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3 选举蒋永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8,455,197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

份数:785,347股。表决结果:蒋永军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案15.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陈易平先生、朱和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5.01 选举陈易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7,806,301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6,451股。表决结果:陈易平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2 选举朱和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8,455,19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85,340股。

表决结果:朱和平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鲁玮雯、司马臻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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