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300673 | 证券简称:佩蒂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43 |
| 债券代码:123133 | 债券简称:佩蒂转债 |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重要内容提示:
1、归属数量:本次合计归属729,65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29%,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532,650股,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197,000股。
2、归属人数:首次授予归属人数183人,预留授予归属人数59人。
、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均为
8.48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2025年8月25日,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佩蒂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相关股票已满足归属条件,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
号自律监管指南》)、《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监事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公告。2022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拟授出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8.00万股,约占公司截至2022年
月
日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25,341.1693万股的
1.0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2.50万股,约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25,341.1693万股的
0.8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2.36%;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5.50万股,约占本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25,341.1693万股的0.1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7.64%。
、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83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46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 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 |
| 核心骨干人员(246人) | 212.50 | 82.36% | 0.84% | |
| 预留 | 45.50 | 17.64% | 0.18% | |
| 合计 | 258.00 | 100.00% | 1.02% | |
注:①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②上述“公司股本总额”为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25,341.1693万股。
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
)授予日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
号自律监管指南》等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个月内确认。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3)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归属安排
|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归属安排
|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
)禁售期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首次授予及在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00%;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00%。 |
| 第二个归属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 |
|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160.00%;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2023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340.00%。 | ||
| 第三个归属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330.00%;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2024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600.00%。 | |
| 在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160.00%;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2023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340.00%。 |
| 第二个归属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330.00%;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2024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600.00%。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3)上述累计值增长率=(累计值/基数-1)×100%。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
(2)事业部/子公司/部门层面的业绩考核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需与其所属事业部/子公司/部门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事业部/子公司/部门层面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系数,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事业部/子公司/部门激励对象签署的相关协议执行。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
| 考核等级 | A | B | C | D | E |
| 归属比例 | 100% | 80% | 0% |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事业部/子公司/部门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期归属。
本激励计划的具体考核依据《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情况
2022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4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者放弃认购全部拟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同时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2年8月12日为首次授予日,以8.8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2.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获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的核心骨干人员,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
2022年8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预留授予情况
202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确定以2023年7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1名激励对象授予45.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83元/股。
预留获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的核心骨干人员,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
2023年7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授予人数和数量变动情况
2022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者放弃认购全部拟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首次授予数量由212.50万股调整至212.10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46人调整至242人。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的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者主动放弃激励资格,董事会对已授出但尚未归属的4.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首次授予数量由212.10万股调整至
208.00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人调整至
人。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三个归属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87,000.00股;预留授予的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本次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000.00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周崇想先生于2024年1月18日当选为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获授的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800.00股,予以作废处理。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到归属条件,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符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其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是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予以作废处理,共计797,100.00股。综上,本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905,900.00股。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
议案》,因有2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和1名首次激励对象主动放弃,对公司授予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6,950股予以作废处理;另有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和1名预留激励对象主动放弃,对公司授予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500股予以作废处理。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4人,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32,650股;符合条件的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人,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97,000股。除上述变化之外,本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未发生其他变动。
2、授予价格变动情况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由8.83元/股调整至8.48元/股。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四)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变动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结合外部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为了稳定团队,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拟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予以调整,使调整后的业绩考核目标设置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并具备一定的挑战性。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调整前) | 业绩考核目标(调整后) | |
| 首次授予及在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00%;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00%。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00%;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00%。 |
| 第二个归属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累计值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累计值 | |
| 增长率不低于160.00%;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2023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340.00%。 | 增长率不低于160.00%;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2023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340.00%。 | ||
| 第三个归属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330.00%;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2024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600.00%。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280.00%;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2024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400.00%。 | |
| 在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160.00%;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2023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340.00%。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160.00%;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2023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340.00%。 |
| 第二个归属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330.00%;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2024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600.00%。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280.00%;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2024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400.00%。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3)上述累计值增长率=(累计值/基数-1)×100%。
除上表调整内容及其关联内容作相应调整外,《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不做变更。
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调整事项。
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公告》《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他相关文件。
(五)关于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见本公告“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之“(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和“(四)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变动”,上述差异事项均已经董事会、监事会或者股东审议(如需)通过,或者在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范围之内,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除上述变动之外,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与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股东会批准的《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相关股票已满足归属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 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8月12日,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2023年7月26日,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归属工作。 |
|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不符合任一归属条件的情形。 |
|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激励对象未发生不符合任一归属条件的情形。 |
|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本次归属的所有激励对象均满足12个月以上在本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控股子公司任职期限的要求。 |
|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本归属期内公司业绩均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280.00%;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2024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400.00%。【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3、上述累计值增长率=(累计值/基数-1)×100%。 | 经审计,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4,802,126,285.24元,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2024年度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为428.89%,计算过程如下:[(2022年度净利润+2022年度股份支付费用)+(2023年度净利润+2023年度股份支付费用)+(2024年度净利润+2024年度股份支付费用)]÷(2021年度净利润+2021年度股份支付费用)-1=[(127,123,589.10+6,321,128.88)+(-11,091,077.18+9,280,795.16)+(182,205,588.24+3,588,912.84)]÷60,018,211.06-1=428.89%综上,公司2022-2024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
| 事业部/子公司/部门层面的业绩考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需与其所属事业部/子公司/部门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事业部/子公司/部门层面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系数,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事业部/子公司/部门激励对象签署的相关规章或协议执行。 | 根据激励对象所属各事业部/子公司/部门2024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本次归属比例为100%。 |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 | 本次拟归属的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均为“C”及以上,归属比例为100%。 |
| 考核等级 | A | B | C | D | E |
| 归属比例 | 100% | 80% | 0%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满足归属条件。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归属事项。
三、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8月12日,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2023年7月
日。
(二)归属数量:本次合计归属729,65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29%,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532,650股,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197,000股。
(三)归属人数:首次授予归属人数184人,预留授予归属人数59人。
(四)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均为
8.48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本次归属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百分比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等 | |||||
| 1 | 游忠明(首次授予) | 副总经理 | 30,000 | 9,000 | 30%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1 | 首次授予部分核心骨干人员(183人) | 1,745,500 | 523,650 | 30% | |
| 2 | 预留授予部分核心骨干人员(59人) | 394,000 | 197,000 | 50% | |
| 合计 | 2,169,500 | 729,650 | - | ||
注:激励对象游忠明先生于2024年1月19日被董事会聘任为副总经理,之前非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后,游忠明先生本次获归属的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锁定75%。
(七)归属日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四、审议情况
(一)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1、在归属期内,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的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权益归属条件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可归属涉及的全部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规定的不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形,其任职期限、所在事业部/子公司/部门层面的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均符合归属要求;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符合《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归属条件;
4、本次归属安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归属有利于增强激励对象的获得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将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归属的情形;
2、本次可归属涉及的全部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规定的不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形,任职期限符合归属权益的相关要求,其所在事业部/子公司/部门层面的业绩考核符合归属要求;
、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因有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和1名首次激励对象主动放弃,对公司授予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6,950股予以作废处理;另有9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和1名预留激励对象主动放弃,对公司授予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500股予以作废处理;其余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未发生不符合归属要求的情形;
4、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包括归属期、归属条件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涉及的相关股票的归属事宜。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拟为激励对象归属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无需再次提请股东会审议。
五、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
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财务顾问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结论性意见认为:
本激励计划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号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九、备查文件
(一)全体与会董事签署的《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全体与会监事签署的《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顾问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