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
月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抄送副总经理及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会议由董事长叶青女士召集及主持,于2025年8月2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三路29号建科大楼九层南区会议室召开,董事应到9名,实到
名,其中现场实到
名,董事张峰先生及张铭先生、独立董事张燕平先生及周俊祥先生通过远程方式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姚培女士(兼董事会秘书)、丘国雄先生及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朱宏磊先生等现场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研究,全体委员发表了一致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5-033、2025-034);《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兼总经理毛洪伟先生向董事会汇报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审议通过《公司及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考核与薪酬方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考核与薪酬方案》。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前置研究,全体委员发表了一致的同意意见。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纪要》;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