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2025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址:四川省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科智路1369号公司南
楼7楼A718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志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5人,代表股份96,302,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9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424,6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1人,代表股份91,877,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99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0人,代表股份1,4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0人,代表股份1,4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4%。
3.其他出席人员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085,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1%;反对19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7%;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286%;反对19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214%;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282,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08%;反对1,00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04%;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429%;反对1,00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643%;弃权18,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2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282,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08%;反对1,0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4%;弃权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429%;反对1,0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357%;弃权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1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085,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7%;反对1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1%;弃权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8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000%;反对1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429%;弃权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71%。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5,258,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64%;反对1,0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9%;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643%;反对1,0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000%;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57%。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高管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271,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93%;反对1,0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40%;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500%;反对1,0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143%;弃权25,7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5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张小兰律师、杨雨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