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4证券简称:中石科技公告编号:2025-055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7号)核准,2020年6月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66,107股,发行价为28.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999,999.13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290,453.8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6,709,545.27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6月18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31162号验资报告。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0号)同意注册,2023年9月公司向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656,716股,发行价格为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3.28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072,972.4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927,020.86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19日出具了苏公W[2023]B078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7,219,362.72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35,486,667.30元,本年度使用71,732,695.42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7,219,362.72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84,696,886.84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16,709,545.27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75,206,704.29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及购买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71,037,828.95元,收到留抵退税18,186,632.19元以及支付受让可转让大额存单前手收益14,017,756.85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招商银行北京亦庄支行110904962510666账户
| 项目 | 金额(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696,709,545.27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199,989,262.63 |
| 减:转入中国银行宜兴支行营业部554746515018账户 | 271,100,000.00 |
| 减:转入平安银行北京大兴支行15061301200002账户(募集资金理财专用账户) | 251,367,945.21 |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68,635,950.18 |
| 减:手续费用 | 10,773.96 |
| 减:受让可转让大额存单前手收益 | 2,649,811.64 |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40,227,702.01 |
| 其中:募集资金活期余额 | 227,702.01 |
| 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 | 40,000,000.00 |
(2)中国银行宜兴支行营业部554746515018账户
| 项目 | 金额(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120,000,000.00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407,230,100.09 |
| 其中:2025年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 71,732,695.42 |
| 加:招商银行北京亦庄支行110904962510666账户转入 | 271,100,000.00 |
| 加:留抵退税 | 18,186,632.19 |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2,419,140.76 |
| 减:手续费用 | 6,488.03 |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4,469,184.83 |
| 其中:募集资金活期余额 | 4,469,184.83 |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15061301200002账户(募集资金理财专用账户)
| 项目 | 金额(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0.00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0.00 |
| 加:招商银行北京亦庄支行110904962510666账户转入 | 251,367,945.21 |
| 减:受让可转让大额存单前手收益 | 11,367,945.21 |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240,000,000.00 |
| 其中:募集资金活期余额 | 0.00 |
| 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 | 240,000,000.00 |
注1:报告期内,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明细如下:
|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元) | 购买日 | 到期日 | 实际收回本金金额(元) | 实际获得收益(元) |
| 兴业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50,000,000.00 | 2022/5/19 | 2025/5/19 | 50,000,000.00 | 5,175,000.00 |
| 兴业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50,000,000.00 | 2022/5/19 | 2025/5/19 | 50,000,000.00 | 5,175,000.00 |
| 民生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50,000,000.00 | 2023/4/12 | 2025/5/20 | 50,000,000.00 | 3,368,888.89 |
| 民生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30,000,000.00 | 2023/4/12 | 2025/5/20 | 30,000,000.00 | 2,021,333.33 |
| 民生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30,000,000.00 | 2023/4/12 | 2025/5/20 | 30,000,000.00 | 2,021,333.33 |
| 平安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023/5/19 | 2025/2/18 | 10,000,000.00 | 544,410.96 |
| 民生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20,000,000.00 | 2023/6/12 | 2025/5/20 | 20,000,000.00 | 1,219,750.00 |
| 民生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20,000,000.00 | 2023/6/12 | 2025/5/20 | 20,000,000.00 | 1,219,750.00 |
| 民生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023/6/12 | 2025/5/20 | 10,000,000.00 | 609,875.00 |
| 平安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50,000,000.00 | 2024/3/18 | 2025/3/20、2025/4/25、2025/5/20 | 50,000,000.00 | 1,772,630.14 |
| 招商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025/5/20 | 2025/6/25 | 10,000,000.00 | 20,902.78 |
| 平安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025/5/20 | 2025/12/12(可随时转让) | 未到期 | 未到期 |
| 平安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30,000,000.00 | 2025/5/20 | 2025/12/12(可随时转让) | 未到期 | 未到期 |
| 平安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025/5/20 | 2026/5/19(可随时转让) | 未到期 | 未到期 |
| 平安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70,000,000.00 | 2025/5/20 | 2026/11/21(可随时转让) | 未到期 | 未到期 |
| 平安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40,000,000.00 | 2025/5/20 | 2026/11/21(可随时转让) | 未到期 | 未到期 |
| 平安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40,000,000.00 | 2025/5/20 | 2026/11/21(可随时转让) | 未到期 | 未到期 |
| 平安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30,000,000.00 | 2025/5/20 | 2026/11/21(可随时转让) | 未到期 | 未到期 |
| 平安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025/5/20 | 2026/11/21(可随时转让) | 未到期 | 未到期 |
|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元) | 购买日 | 到期日 | 实际收回本金金额(元) | 实际获得收益(元) |
| 招商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30,000,000.00 | 2025/5/20 | 2028/5/20(可随时转让) | 未到期 | 未到期 |
| 招商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025/5/20 | 2028/5/20(可随时转让) | 未到期 | 未到期 |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280,000,000.00 | |||||
|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 | 无 | |||||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6,251,973.54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88,782,539.45元,本年度使用47,469,434.09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136,251,973.5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57,021,437.19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93,927,020.86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653,610.13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9,425,089.16元、累计汇兑损益及汇率变动的影响-1,184,893.74元以及支付受让可转让大额存单前手收益8,893,805.55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622090000账户
| 项目 | 金额(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293,927,020.86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9,292,631.34 |
| 减:转入宁波银行北京东城支行77050122000230035账户 | 125,897,808.22 |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8,884,271.85 |
| 减:受让可转让大额存单前手收益 | 8,893,805.55 |
| 减:手续费用 | |
| 减:赎回大额存单至宁波银行北京东城支行77050122000230035账户 | 20,000,000.00 |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138,727,047.60 |
| 其中:募集资金活期余额 | 8,727,047.60 |
| 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 | 130,000,000.00 |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77050122000230035账户
| 项目 | 金额(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
| 加: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622090000账户转入 | 125,897,808.22 |
| 减:转入宁波银行无锡分行NRA78092023000261账户 | 145,762,275.00 |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585,224.19 |
| 项目 | 金额(元) |
| 加: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622090000大额存单本金转入 | 20,000,000.00 |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720,757.41 |
| 其中:募集资金活期余额 | 720,757.41 |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NRA78092023000261账户
| 项目 | 金额(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
| 加:宁波银行北京东城支行77050122000230035账户转入 | 145,762,275.00 |
| 减:转入BANKOFCHINA(THAI)PUBLICCOMPANYLIMITED.100000301065374账户 | 144,070,315.00 |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81.01 |
| 减:手续费用 | |
| 减:汇率变动影响 | 1,691,959.90 |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81.11 |
| 其中:募集资金活期余额 | 81.11 |
(4)BANKOFCHINA(THAI)PUBLICCOMPANYLIMITED.100000301065374账户
| 项目 | 金额(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19,287,711.71 |
| 其中:2025年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 5,581,571.52 |
| 加:宁波银行无锡分行NRA78092023000261账户转入 | 144,070,315.00 |
| 减:转入BANKOFCHINA(THAI)PUBLICCOMPANYLIMITED.100000301065363账户 | 112,278,528.00 |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6,606.98 |
| 减:手续费用 | 32,885.01 |
| 减:汇率变动影响 | -8,811.49 |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12,486,608.75 |
| 其中:募集资金活期余额 | 12,486,608.75 |
(5)BANKOFCHINA(THAI)PUBLICCOMPANYLIMITED.100000301065363账户
| 项目 | 金额(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107,671,630.49 |
| 其中:2025年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 41,887,862.57 |
| 加:BANKOFCHINA(THAI)PUBLICCOMPANYLIMITED.100000301065374账户转入 | 112,278,528.00 |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9,596.03 |
| 项目 | 金额(元) |
| 减:手续费用 | 27,805.89 |
| 减:汇率变动影响 | -498,254.67 |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5,086,942.32 |
| 其中:募集资金活期余额 | 5,086,942.32 |
注2:报告期内,公司对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明细如下:
|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实际收回本金金额(元) | 实际获得收益(元) |
| 平安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80,000,000.00 | 2023/11/21 | 2025/5/14、2025/5/20 | 180,000,000.00 | 7,252,273.98 |
| 民生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20,000,000.00 | 2025/5/20 | 2026/1/13(可随时转让) | 未到期 | 未到期 |
| 民生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50,000,000.00 | 2025/5/20 | 2026/4/12(可随时转让) | 未到期 | 未到期 |
| 民生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30,000,000.00 | 2025/5/20 | 2026/4/12(可随时转让) | 未到期 | 未到期 |
| 民生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30,000,000.00 | 2025/5/20 | 2026/4/12(可随时转让) | 未到期 | 未到期 |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130,000,000.00 | |||||
|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 | 无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管理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6月与招商银行北京亦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由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石伟业科技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中石”),本公司于2020年6月与宜兴中石、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宜兴支行营业部签订了《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MojinDevelopmentLimited以及本公司之全资孙公司JonesTech(Thailand)Co.,Ltd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于2023年9月与开户银行及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BANKOFCHINA(THAI)PUBLICCOMPANYLIMITED.、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 招商银行北京亦庄支行 | 110904962510666 | 活期存款 | 227,702.01 |
| 中国银行宜兴支行营业部 | 554746515018 | 活期存款 | 4,469,184.83 |
| 平安银行北京大兴支行 | 15061301200002 | 活期存款 | 0.00 |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280,000,000.00 | ||
| 总计 | 284,696,886.84 | ||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622090000 | 活期存款 | 8,727,047.60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 | 77050122000230035 | 活期存款 | 720,757.41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NRA78092023000261 | 活期存款 | 81.11 |
| BANKOFCHINA(THAI)PUBLICCOMPANYLIMITED. | 100000301065374 | 活期存款 | 12,486,608.75 |
| BANKOFCHINA(THAI)PUBLICCOMPANYLIMITED. | 100000301065363 | 活期存款 | 5,086,942.32 |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30,000,000.00 | ||
| 总计 | 157,021,437.19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部分发行费用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项目资金1,116.03万元、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27.67万元。上述置换议案已经保荐机构确认,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0]34259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项目资金929.26万元、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53.65万元。上述置换议案已经保荐机构确认,并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W[2023]E1447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7号)核准,2020年6月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66,107股,发行价为28.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999,999.13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290,453.8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6,709,545.27元。本次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0号)同意注册,2023年9月公司向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656,716股,发行价格为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3.28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072,972.4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927,020.86元。本次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8日
附件1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 | 81,670.9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173.27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721.94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5G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 | 否 | 61,670.95 | 61,670.95 | 7,173.27 | 40,723.01 | 66.03%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19,998.93 | 99.9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1,670.95 | 81,670.95 | 7,173.27 | 60,721.94 | 74.35%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合计 | 81,670.95 | 81,670.95 | 7,173.27 | 60,721.94 | 74.35%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 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以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 | |||||||||
| 具体项目) | 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5G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以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5G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以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5G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20年9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增加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的另一实施地点,新增实施地点位于江苏省无锡市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杏里路10号宜兴光电产业园5幢三层。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施方式,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大变化。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前,募投项目先期投入项目资金1,116.03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27.67万元。2、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部分发行费用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项目资金1,116.03万元、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27.67万元。上述置换议案已经保荐机构确认,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4259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余额280,000,000.00元,详见本报告“一、(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件2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 | 29,392.7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46.94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625.2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中石(泰国)精密制造项目 | 否 | 29,392.70 | 29,392.70 | 4,746.94 | 13,625.20 | 46.36%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9,392.70 | 29,392.70 | 4,746.94 | 13,625.20 | 46.36%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合计 | 29,392.70 | 29,392.70 | 4,746.94 | 13,625.20 | 46.36%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前,募投项目先期投入项目资金929.26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53.65万元。2、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项目资金929.26万元、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53.65万元。上述置换议案已经保荐机构确认,并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W[2023]E1447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余额130,000,000.00元,详见本报告“一、(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