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300686)_公司公告_智动力: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时间:

智动力: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8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0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贷款专项用于公司回购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8月2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3%,最高成交价为1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4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44,4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公司

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