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5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禾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更好地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玉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玉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5-039)。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