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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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实际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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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了合理的安排,资金运用情况良好。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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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