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源股份(300703)_公司公告_创源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对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创源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0703证券简称:创源股份公告编号:2025-056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7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宁波市北仑区人民北路688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1.00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请于2025年11月10日下午4:30前将相关材料送达或邮件至公司)。

3、登记地点:宁波市北仑区人民北路688号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注意事项

、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联系人:赵雅、吴熙

、联系电话:

0574-86188111

、电子邮件:

cre8@cre8direct.net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人民北路

、邮编:

315800

六、备查文件

1、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本次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有股数及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对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2.00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以上提案采用非累积投票表决的,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该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03

2、投票简称:创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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